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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上班10天,21岁的员工便对3名同事下了手....

宁乡公安新媒体 宁乡公安 2022-05-19


俗话说得好

害人之心不可有

防人之心不可无

对待他人要内心坦荡

但有时候也需多留一个心眼

因为生活常常生出一些“意外”

会让你”万万没想到“

5月30日一大早,宁乡玉潭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警:称一早醒来,便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。报警的是辖区某理发店的员工,他告诉民警,他与另外2名同事的手机都不见了,且与手机一起不见的,还有一名新来不久的员工李某。他们除了知道李某的名字外,其他信息一无所知。难道真是这位“熟人”下的手?



接到报警后,玉潭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。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以及大量侦查工作,民警很快锁定该理发店的员工李某为盗窃手机的犯罪嫌疑人。于是立即对李某展开了追踪,功夫不负有心人,6月26日,民警在其老家怀化沅陵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捉拿归案。


图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指认作案现场


那么李某为啥要偷手机呢?

之后他又去了哪里呢?

且听李某如何如实交代


李某,怀化沅陵人,21岁,从事美容美发行业多年。2018年5月20号开始在宁乡某理发店上班,30日凌晨,李某在宿舍趁大家熟睡时,将宿舍内其他3名员工放在床头的手机全部拿走,并带着自己的行李离开了宁乡。


问及为啥要偷手机时,李某说自己当时想回家,但是又没钱用了,于是想偷手机去卖点钱。李某从宁乡离开后,先是到了长沙,将偷来的其中一台iPhone6手机卖得120元,随后将其作为路费离开长沙回到了老家。而另外2台手机便留作自用。



才120元?没错,21岁的李某却要因此付出代价:目前,李某因涉嫌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

21岁的青春年纪

本有着大好的前途可以去打拼

出来打工挣钱却小偷小摸

不争气地“挣了”个刑事拘留

真是有点让人惋惜呢

但愿他能以此为戒

从此洗心革面,重新做人

同时,也提醒广大群众

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

以免给窃贼可乘之机



素材:玉潭派出所
编辑:李青见

编审:魏   瑛

审核:贺   任   冯    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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